3月9日,出席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黃樹賢在人民大會堂北大廳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反腐敗工作將繼續加大力度,保持高壓態勢。
黃樹賢說,黨的十八大以來,在新一屆黨中央的領導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新進展,得到了人民群眾的肯定,增強了人民群反腐敗的信心,但當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還需下大決心、下大力氣將反腐敗進行到底。
黃樹賢向記者介紹,未來將在以下四個方面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
第一,要繼續加大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領導干部中的腐敗案件的力度,嚴肅查處領導干部中發生的貪污受賄、腐化墮落及失職瀆職的案件。
第二,要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讓人民群眾直接感受到懲治腐敗的成果。
第三,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盡量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查處、早糾正,防止小問題發展成大問題。
第四,進一步加強追逃力度,特別是國際追逃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
黃樹賢強調,懲治腐敗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在全社會形成“不敢腐”的氛圍。